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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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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委员会公开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11 00:0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字体:[ ]
一、坚持首问负责制,积极为农户、基层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对基层、农户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来委办事,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只要符合国家、省、市、县政策,不分工作对象的身份、所有制、隶属关系、亲疏远近,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办理,力争做到特事特办、常事快办“。
二、对服务对象的接待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三、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一站式”服务,不搞“大厅受理,回委签批”。审批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提高即办率。
四、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对农民等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认真登记、及时核查,并在农委职责范围内办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公开许可项目的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实行零收费。
六、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挂牌上岗,文明执法,不以权谋私,不乱收费,乱罚款。
七、利用《绩溪农业信息网》搭建宣传和工作平台,免费为全县农民群众、市民、有关部门提供农业信息、农产品市场、农情预报、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南等服务。
八、依法依章按时限要求办理各级有关农业项目、奖补资金的申请、审批、拨款业务,在服务工作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九、对本委工作人员违诺行为的投诉、举报,本委自接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意见告知投诉、举报人。举报投诉电话:0563-81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