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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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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18 00:0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电话:0563-8158005

一、总体情况

 2020,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核表》,严格实行三审制,由局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发布。这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同时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加强证照管理。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县农业农村水利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部门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截止202012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政府信息编制发布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前对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前,应当报请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文件,应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绩溪县新闻媒体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公布。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新颁布的各项规定,严格备案程序,要把备案审查作为备案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强化事后监督。

三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变化,对已公布文件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中农业农村水利的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相关工作。做好取水许可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精准脱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民生工程、河长制等板块更新。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加强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与回应,认真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做好政民互动,对所有问题均做到立即分解,责任到人,及时处理并反馈给当事人。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运用政务公开、滚动屏等新媒体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突发事件应对、权威解读回应等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切实提升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三是严把公开重点,加强公开成效。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116

18

行政强制

23

-1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2667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不均衡,部分栏目内容较少且质量还有待提高等。

2021年,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内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漫画等形式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政府网站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