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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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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1:44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河滨北路45号,电话:0563-8150883,邮编:245300)。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441条,其中,政策法规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13条;部门项目4条;应急管理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173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7条;监督保障13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落实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意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对各渠道申请及时接收办理。2023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有效。保证各栏目按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栏目信息质量,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在确保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形式多样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活动;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创新思路,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及时主动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完善公开内容,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政策解读。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优化公开方式,创新政策解读回应形式,增强政民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台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增设公开目录,重点发布涉企政策文件、支持举措、工作动态等;二是坚持做到“五个公开”:向社会公示案件的受理、查处情况;向当事人公开处罚决定书;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处罚内容和实施情况;向社会公示执法程序、期限;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