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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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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河滨北路45号城管执法局,电话:0563-8150883,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牵头组织,统一发布。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局长上阵,全员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规范性要求高等特点,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和限期办理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广大群众查询;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办件质效。

三是建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调整优化,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绩溪城管”微信公众号等为辅的主动公开格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五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编制和发布,依法、及时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82条,其中,政策法规1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5条;建议提案办理12条;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5条;财政资金8条;部门项目2条;应急管理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行政权力运行65条;特色栏目3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2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2条;精准脱贫5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落实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意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受理申请的方式、流程、范围及答复的途径和时限,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县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的内容,坚持“一单一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所有信息都要先审后发,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坚持落实好“三审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运维“绩溪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积极开展每季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对当前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进行详细梳理,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9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138

62

行政强制

1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51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绩溪县城管执法局在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与政府、领导对网站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务信息报送缺乏特色,有亮点、有深度、形式多样的信息相对较少;二是政务信息质量不高,报送的信息中,有些标题过大,信息主题不突出;三是有的信息结构不够严谨,逻辑性不强,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公众参与力度不够方面。对一些需要公众代表参与的会议和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的项目,没有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深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以服务为民为宗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做好下一步网站集约化工作,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