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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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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6-28 00:00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字体:[ ]

县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 作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年来我局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2010年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周其华任组长,副局长倪娣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自觉性。

 二、开展排查,梳理和完善各项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对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排查活动,全面梳理和审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修订、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统计分析等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年度报告以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止2010年底,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重点公开了全局的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虽取得一些成绩,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真正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传统、单一。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体现在每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