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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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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9 10:04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绩溪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绩溪县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1333号民政局,电话:0563-8163261,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33条、财政资金19条、应急管理5条、决策部署落实公开15条、规划计划6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22条、监督保障13条、重点领域公开228条,其他信息公开1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民政部门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平台的作用。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优化栏目设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分栏目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针对每次测评整改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

绩溪县民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求根据各目录信息发布要求落实到位。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主要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上的工作的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抓好群众关注热线问题的公开,及时作出答复。

2、加强平台建设,加强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信息。

3、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