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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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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2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字体:[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利用政府网站、县民政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民政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按照要求,我局编制、报送公布了《绩溪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信息公开。结合本局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对所需资料的查阅、收集、整理、报送,切实方便群众。自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以来,去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民政工作信息108条。

  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及时进行沟通、联络、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3、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目前我局未发生泄密及其他违规信息发布。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弥补工作不足处,有效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目前,虽然利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框架已经构建完成,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民政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2、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3、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加以解决。

2010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发布信息。

2、进一步加强督办,特别是信息更新及时、信息质量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