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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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现公布2023年瀛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瀛洲镇瀛洲村18号,电话:0563-8310136,邮编:2453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瀛洲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镇认真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积极推动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13条,处理县长信箱7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坚持规范办件流程,规范答复文书,保障答复准确,推进信息公开。2023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确立专人负责日常运维,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敏感和个人隐私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露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镇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务网站、先锋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小程序、镇村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打造数字、场所一体化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维护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回应民生关切,对关注度极高的资金使用情况,分类排列,按月度、季度及时更新,让群众能找得到、看得懂,发挥公开内容的质量效果。
(五)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负责协助,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二是深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政务公开测评问题,保证数量、追求质量。2023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监督与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一定进步,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专业性有待加强;三是政策不够熟悉,业务不够精通,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存在办理流程不熟悉的情况。对此,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配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后台栏目调整发布信息,紧盯时事,关注民生需求,及时发布或转载相关信息,保证时效性。二是加强学习政策解读方法,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三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上级培训+自主学习”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及时处理、应对、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公开要点,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统一镇村两级标准,将“两化”工作向村级延伸;探索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序时公开村务财务、惠民惠农补贴等重要工作,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