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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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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洲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5:26 来源: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要求,现公布2022年瀛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8310136,邮编:245311)。

一、 总体情况

瀛洲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本年度主动公开关于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发放和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信息533条,处理县长信箱3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核实完善本年度内依申请公开和非主动公开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时刻关注本镇信息公开网上“依申请公开”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指定党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维,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积极维护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回应民生关切,对关注度极高的资金使用情况,分类排列,按月度、季度及时更新,让群众能找得到、看得懂,发挥公开内容的质量效果。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线上与线下,双管齐下,2022年我镇建设瀛洲镇政务公开专区,通过镇村公开栏、镇政务网站、镇先锋网、小微权力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体系的一部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镇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2年,我镇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及时性、内容全面性不足。因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缺乏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

改进情况: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沟通协调,动员业务经办人员的思想,加强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并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我镇现在在公开的及时性、内容的全面性上,基本做到了及时发布、内容全面,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政务公开的群众知晓率、使用率低。

改进情况: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单、朋友圈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建设,努力形成“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良性发展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