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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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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洲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0:00 来源: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瀛洲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强信息发布载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

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各类工作动态包括本级政府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以及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主动回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三审制”,信息发布严谨,运营操作规范,保证发布信息内容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关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308条,处理县长信箱3起。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在线申请途径,健全了答复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发布《瀛洲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受理、申请、处置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徽商故里瀛洲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注重提升原创信息比例,实现政府信息每周一更新,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灵活多样。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监督保障

我镇始终把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全镇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汇聚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大正能量。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根据上级通报结果,梳理反馈,专项整改。二是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制度,对出现问题的严格追责问责,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镇、村(社区)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提供政务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完善;二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三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政府文件与政策解读公开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细化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3、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情况;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四、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