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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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瀛洲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镇2019年度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制订本年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镇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经办员,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525条,主要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等。
(二)强化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落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三审制”(初审、复审、终审)流程,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新频率规定,及时对各栏目进行更新、增加及删除。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项目按年更新;通知公告类按季度更新;新闻动态类动态更新。
(三)提高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通过镇干部学习例会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站所、各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站所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3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是距县委、县政府办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站所和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使信息公开工作配合不够协调。
(二)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部分村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
(三)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今后,我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增强意识,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公开效率。通过公开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三)全面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网各版块的信息得到及时更新。结合乡镇工作的客观实际,重点做好及时公布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救助、公共服务事项等。
(四)完善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继续严格信息审核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内容要多元化、多视角。鼓励各部门和站所积极报送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