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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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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1 10:27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绩溪县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jx.gov.cn)全文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绩溪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西区印潭路国投财政人社综合楼1-3楼;邮编:245300;联系电话:0563-816274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绩溪县人社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绩溪县人社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8条。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加强信息审核,做好个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绩溪人社”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截至目前,“绩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071条,关注用户12824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深刻认识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凡是公开内容均签发“三审单”,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及时对各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2023年,我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注重公众需求为主,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同时将紧紧围绕人社相关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