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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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由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63-8162744。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绩溪县人社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2019年度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202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762条,重点领域204条,通知公告栏155条,部门栏目81条。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收费情况。
(三)规范信息管理健全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等,落实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承担的绩溪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下属人社局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辅助运行“绩溪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组织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
-7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研读《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时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公开力度。认真做好绩溪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下属人社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