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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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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53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要求,结合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绩溪县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8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894条,重点领域公开264,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规划计划1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资金6条、应急管理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379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 31条、人事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予以公开1件,已将申请公开关于“2021年发布的《绩溪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中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成果图”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未引发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协调和推动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绩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分析,补齐短板弱项,在整改落实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面,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深度不够、形式单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信息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