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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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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伏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12 来源: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院内;电话:0563-8390028;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随时公开,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规定时效、方式、流程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现根据本镇2022年度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制订本年报。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及时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2022年度,我镇对基层政务、重大决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进行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我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无依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按要求对信息发布的分类进行严格把控,对信息内容进行仔细校对,审核无误后再进行上报,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好新媒体捷平台,向群众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规范运维“味道伏岭”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使政务公开的呈现形式灵活多样。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定期组织自查,确保政府网站工作衔接顺畅、运转高效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确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努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整改力度,对第三方评估以及其他检测结果高度重视,主动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信息,并将整改推进情况在监督保障栏目公示,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对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

2022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在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已经开展了工作就可以了,对信息公开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主动公开的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地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还不够多。三是公开队伍力量有待加强。业务经办人员时有调整,导致工作偶尔不衔接,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努力补齐短板和弱项,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督促涉及公开事项的站所,按照要求编制相关业务公开内容,同时明确专人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主动公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各项工作的机会,向广大群众宣传信息公开政策,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村民查阅门户网站,加强互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量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保证工作不断档,不因人员调离而滞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伏岭镇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