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8 09:29 来源: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伏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jx.gov.cn) 政务公开专栏伏岭版块查阅本《指南》。 

    伏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  

       领导名单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财政收支情况  

        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土利利用总体规划  

        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乡(镇)的债权债务  

        筹资筹劳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抢险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优抚、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情况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租赁、拍卖等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会议信息  

       考核表彰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科教文卫  

       农林水渔  

       招商引资           

       发展改革  

       环境能源  

       财税金融  

       综合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镇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具体网址:https://www.cn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693/0/page_1.html

    现场查阅点:绩溪县伏岭镇伏岭村伏上1号,伏岭镇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本机关受理点:绩溪县伏岭镇伏岭村伏上1号伏岭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绩溪县伏岭镇伏岭村伏上1号伏岭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3-8390028

    互联网联系方式:958426949@qq.com(仅用于接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依申请公开,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务新媒体(“味道伏岭”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伏岭镇板块;或使用相关搜索工具查找。 

    2、在镇档案室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绩溪县人民政府或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办党政办;办公地址:伏岭镇伏上村1号;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邮政编码:245300;联系电话:0563-8390028;传真:0563-8390028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绩溪县伏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绩溪县伏岭镇党政办",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伏岭镇伏上村1号;联系电话:0563-8390028;邮政编码:2453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绩溪县伏岭镇伏上村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3-8390028。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63-8390028。

4.网页申请。请登录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县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政府党政办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绩溪县伏岭镇伏上村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3-8390028

传真号码0563-8390028

互联网联系方式1342335605@qq.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部分"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