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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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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8 00:00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绩溪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主要公布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x.gov.cn/)、教体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和“绩溪教育信息网”(2015年8月10日前,后根据上级统一工作要求,网站停办)以及《宣城日报》、《今日绩溪》,同时,亦通过其他相关新闻报纸、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城内良安路(北大街)9号;邮编:245300;电话:0563-8162445;传真:0563-8153383。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2015年,调整了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同步推进,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绩溪教育信息网”网站管理办法》、《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行)》、《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澄清制度》以及《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2015年,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开通公开受理电话和传真电话。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信息公开栏、举报箱等办公设备。

(三)《指南》的编制工作情况

    完成了本部门的《指南》编制工作。

   (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2015年,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x.gov.cn/)、教体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和“绩溪教育信息网”(2015年8月10日前,后根据上级统一工作要求,网站停办)以及《宣城日报》、《今日绩溪》,同时通过其他相关新闻报纸、网站、有线电视媒体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共1674条(其中:文件

类191条;教育新闻和工作动态类信息1389条;有关教育管理类信息91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年来,公开财务类信息41条;招投标类信息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14条。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均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指定栏目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继续围绕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核定和教龄补助等工作,接受申请调阅档案政务(信息)12人次。

    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教体局门户网站“绩溪教育信息网”按规定关停后,我局信息公开渠道转移,未能快速适应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五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网页制作和网站维护等技术,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梳理政府(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要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经办人的培训作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