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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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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36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板桥头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板桥头乡中村下村98号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580028,邮编:245300,电子邮箱:wing4267@yahoo.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乡围绕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社会救助、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7条,基本涵盖各个领域。其中新增村务公开栏目,公布我10个村简介、机构人事、财务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加强政府公信力、权威性。受理办结县长信箱留言2条,答复率100%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把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和相关政策,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2023年度板桥头乡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工作机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信息报送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涉及到国家机密和群众个人信息的重点领域,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出现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进一步加强领导机制,形成乡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党政办主任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格局。落实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于重大决策、项目,通过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社会评议,并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同时我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评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效、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回应栏目更新较少。二是极少数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协调配合上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四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时刻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时事热点,做好主动回应工作,能够及时的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时事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二是提高各部门责任主体的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和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信息报送质量,建立建强一支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三是结合村日常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推送、村应急广播播报等形式引导群众利用互联网获取政府公示信息。 是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线上+线下”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线上打通乡主动公开目录设置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栏目,栏目下10个村信息全部上网。线下实现村、社区公开栏全覆盖,对日常事务“应公开尽公开”,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各村实际,及时充实服务清单内容,由村“两委”专题研讨解决思路,回应民众需求,切实为群众答疑解惑,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