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5
来源: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听泉楼31号,电话:0563-8430011,邮编:2453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家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针对基层政务、财政资金、村务公开、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2023年,在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家朋乡人民政府栏目主动发布信息836条,处理部门信箱2件、12345热线52件。
(二)依申请公开
家朋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多渠道、多平台、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办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可能会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无盲区排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发布《家朋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发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乡镇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受理、申请、处置环节,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项整改,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家朋乡结合工作实际,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管理同时,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三是深化考核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家朋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经办人员时有调整,导致工作偶尔不衔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二是内容审查不够严谨,落实信息“三审制”不够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够,群众对网站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家朋乡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做好新一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强化责任意识,力促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出现敏感词、错别字、重大表述错误、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严肃。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公开力度。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各项工作的机会,向广大群众宣传信息公开政策,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家朋乡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家朋乡紧扣“惠民、便民、利民”原则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公开服务,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做到了经查询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增强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两化建设,加强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生态环境等领域集中发布,打造村务公开专栏,完善政务公开专区。2023年,主动公开乡村振兴、医疗卫生、民政、劳动就业、惠农、环保等领域信息8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