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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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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8 15:35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舆论主动权。

    2、及时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3、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双向互动原则。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实时监测网上舆论动态,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1、监测收集与报送。专门安排人员收集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信微博、新闻跟帖相关信息。对涉及本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分析研判。一是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二是加强舆情研判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

    3、公开回应。建立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三、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2、加强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3、加强监督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