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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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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审制”,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推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198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149条、重点领域栏目49条。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栏目公开。2021年以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时更新公共资源配置、回应关切、民生工程等情况。二是加强财政资金及精准扶贫情况栏目公开。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年度部门项目情况说明。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及时公开活动开展情况及年度扶贫项目情况。三是加强人事信息公开。2021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领导干部分工,并及时公开最新分工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数据资源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建立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各股室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三是常态化查网制度,及时解决错链、失链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目录规范要求,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共设置一级栏目14个,二级栏目28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辅助运行“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形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定期开展政府公开专题会议,学习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发布水平。

二是针对省市县每季度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单位及时主动地进行整改,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强化了整改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民政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民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

二是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保障信息安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政府信息资源,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发生失泄密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