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8:25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1343号,电话:0563-8162402,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持续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医疗卫生领域公开,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度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6条。其中公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261条、政策法规22条、决策公开9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8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5条、机构设置6条、财政资金89条、应急管理13条、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112条、“双随机、一公开”22条、人事信息28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27条、监督保障26条、常态化疫情防控38、健康中国行动25条、 乡村振兴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8条、重点栏目26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3年我及时梳理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及流程说明,公示我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2023我委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我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精心准备公开内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充分运用县政务公开平台,重点对卫生健康相关文件的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医疗卫生重点领域,定期对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处理出现的预警及其他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3年,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细化落实,依据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第三方评估及整改反馈等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对上级以及第三方评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       

2023年委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虚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运行、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方面下足功夫,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业务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

二是文件解读形式不够多样、文件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委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文字、图画图表、视频多种形式,深入解读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服务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继续做好基层“两化”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医疗卫生领域测评问题清单,逐一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卫健委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官网上的信息公开专栏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没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梳理相关信息报送我委,由我委将相关信息发布到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中,并汇总公开委属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信息。

(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政府、省卫健委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要求,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根据《宣城市县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2023年版)》,规范设置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常态化发布信息。

(五)民生信息公开情况

加大“健康口腔”“安心托幼”等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力度和活动宣传力度;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继续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公开与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