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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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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4 15:32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梓潼路90号,电话:0563-8162664,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围绕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和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利性,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针对基层政务、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9条,处理县长信箱18件,12345热线152件,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镇进一步强化组织,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提高文件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群众需求、明确工作标准、强化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安排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服务,全力落实“一窗受理”要求。规范运维“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严格执行编辑、校对、审核等程序,高标准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对上级以及第三方评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照时序要求完成整改,并在网站上及时公开。

2022年我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虚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需要加强宣传推广。2、政策解读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3、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抓好政务公开范围的延伸、政务公开内容的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的规范。一是做好新一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公开政府信息,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