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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文旅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8 09:47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中心二楼,电话:0563-8162954,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通过与部门实际相结合紧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作为部门工作重点,将更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布给社会大众。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绩溪县文旅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原有基础上,更加全面展开政务公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原先公开形式上的不足,对于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关注。

全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对于工作流程进行详细完善的规定,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规范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的同时,也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检查网站相关功能的开通情况,核实公开的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传真、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无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指派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积极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现有栏目进行系统梳理,优化栏目结构设置,确保栏目内容规范准确,提高政府公开的时效性,提升人民群众的阅读体验。

(五)监督保障

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准确掌握公开内容、要素要求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设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推进、协调、监督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吃透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落实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办公室组织各股室和二级机构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外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做法,并开展会议研讨,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梳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逐一登记发布信息,制作工作台账。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自查整改。由专人每日查看网站监管,针对预警检测结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严格掌握各栏目内容发布时间,避免出现超时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已公开内容,及时做好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存在一定滞后,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信息内容有缺失。现已将内容滞后栏目信息进行更新,将缺失栏目信息内容补全。

(二)对于政务公开过程中的监管不到位。在工作中每月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并确保日后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三)文件解读形式不够多样、文件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对于政策解读栏目的关注力度,督促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深入解读全县文化及旅游相关政策,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更好的服务群众,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