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文广新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10 00:00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县文广新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县府办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布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C201;邮编:245300;电话:0563-8162954;传真:05638162954)。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切实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毕永生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办公室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行)》、《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以及《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开通公开受理电话和传真电话。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指南》的编制工作情况 完成了本部门的《指南》编制工作,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事项、应急预案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以及有线电视媒体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前往我局办公室申请查阅相关信息。 (五)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布置情况。 我局对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下发了《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等通知和规定,在常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并就当前阶段需公开信息的内容向各科室提出要求,促进了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2009年至2013年历史类信息的梳理工作,目前尚在进行信息界定、审查工作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网页制作和网站维护等技术,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要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经办人的培训作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绩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