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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政务公开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10 00:00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绩溪县文旅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形式、聚焦热点问题,全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按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传真、地址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的办理程序,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机制,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并实行内部通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将政务公开及公文处理相关知识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各类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并扎实开展本局内部集中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正确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务公开信息网站改版为契机,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完善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下发《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责任部门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存在一定滞后,栏目信息部分内容缺失,现已将其栏目信息更新,栏目信息内容补全。针对预警检测结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严格掌握各栏目内容发布时间,避免出现超时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已公开内容,及时做好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