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对近期我县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及县委有关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华阳镇高迁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章照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2年春节至2013年中秋节期间,华阳镇高迁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章照义以家属慰问金、中秋节补贴名义给村两委干部发放津补贴,累计金额34150元。结合章照义违反的其他错误,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章照义开除党籍处分,对章照义上缴的违纪款24700元予以追缴。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周建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周建年在担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烟酒、丝绵被等物品以及购物卡2.5万、现金4.86万元,另以“借款”为由向案件当事人“借款”5万元。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周建年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县纪委、监察局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及县委有关规定精神问题做到发现一起,点名曝光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中共绩溪县纪委
绩溪县监察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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