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绩溪县新安江流域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绩溪县发改委审批股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绩溪县新安江流域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绩溪县农业委员会
建设地点:绩溪县金绿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阳光原养殖有限公司、八戒养殖场等八家养殖企业。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粪便堆放场800平方米;污水收集管网1850米;污水厌氧发酵(沼气工程)系统8套;沼液存贮、输送系统8套。
项目总投资估算:204.5万元;资金来源: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项目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104.5万元。
审批单位:县发改委
邮政地址:绩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8173139
电子邮箱:2494ji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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