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供销社公共服务事项公示
根据市、县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我社公共服务事项情况一览表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 16 日前,当面、书面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8162894;邮政编码:245300;通讯地址:绩溪县供销社办公室;电子邮箱:1291866210@qq.com。
绩溪县供销社
2017年 1月12 日
绩溪县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单位(具体承办股室)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培育发展电子商务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三、主要任务(三)大力开展B2B电子商务。(四)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五)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六)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七)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八)积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方式。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为农服务职责。 7.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资、茶叶、棉麻、再生资源等行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4.《宣城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宣发〔2016〕24号):二、主要内容(一)强化为农服务职责,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5、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涉农电商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 |
综合业务科 | 供销社下属企业 | |
2 | 企业人才培训服务 |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八条:(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第三十六条:总社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提升供销合作社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型人才,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2.《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第三十八条:省供销社举办教育事业,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五、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经营服务体系。20、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4.《宣城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宣发〔2016〕24号):四、保障措施(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
办公室 | 供销社下属企业干部职工 | |
3 |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文件):10、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 社。 2.《宣城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宣发〔2016〕24号):二、主要内容(一)强化为农服务职责,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8、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 | 综合业务科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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