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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体局关于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6 10:58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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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和规模设置

城区公办中小学按《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调整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19]39号)所划定的学区招生。

小学一年级预设18个教学班,每班45人。(实验小学6个班、桂枝小学6个班、扬之小学6个班)

初中七年级预设16个教学班,每班50人。(适之中学西校区10个班、东山校区6个班)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对象:

1、学区内适龄儿童:学区内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2、政策保障入学:来绩投资商和军人子女、异地安置的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凭相关证件资料,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预报名时间与办法:

1、预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预报名办法:为避免报名拥挤,由招生学校根据6月份采集的新生信息分批通知家长,在安排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经现场审核后领取入学通知书。未参加信息采集的新生请于8月9日—11日期间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3、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有:

A、房产手续完善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请在正式报名时交给所在学校。

B、房产手续不完善的:需补充提供相应的材料。

⑴、居住在政府廉租房的,提供父母廉租房合同。

⑵、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本招生通告发布后新购住房不予认可)。

⑶、合法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实际居住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生活凭证等有效材料。

⑷、转买二手房的,提供有效交易材料(变更成转买人的房产证或变更前房产证、转买合同及契税凭证)。

⑸、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出生户口登记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

⑹、房产证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需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

C、无房产的(随迁子女):必须落实学生在城区就读时的监护人和稳定的住所。(租赁住所需提供华阳镇派出所出具的出租屋备案登记证明)。

⑴、外县市随迁子女提供华阳镇居住证。

⑵、在城区经商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⑶、在城区务工的提供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或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务工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六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单。

三、初中七年级入学须知

8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城区和临溪镇、瀛洲镇小学毕业生按实际住址安排入学,请携带小学毕业证书和初中入学通知书到适之中学东山校区或西校区预报名。

其他情况要求到城区初中就读的按转学程序办理。

四、民办睿阳学校入学须知

2019年秋季民办睿阳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个班,班额为45人,七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班额为50人。睿阳学校在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内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招生广告须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睿阳学校要依法依规面向县内外招生,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变相组织入学考试选拔生源。转入民办睿阳学校就读的学生要及时办理学籍交接。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

教体局职能科室和各中小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招生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积极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2、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3、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绩政办〔2018〕100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非本招生区域的学生。

六、转学须知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1、城区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1)、来绩投资商、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政策保障入学的凭有关证件在学位有空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

(2)、父母、孩子至少有一方为华阳镇户口或城区有固定住房的(以房产证为准);

(3)、随迁子女及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一年级入学条件)。

2、下学年为毕业班的学生以及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3、自愿放弃房产所在学区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要求转回学区学校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4、转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于8月20日前将转学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教体局教育股。

(3)、教体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学校报名。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电话:8169083

 

附件1、绩溪县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调整示意图

      2、学生转学申请表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QQ图片20190730143721.jpg

附件2

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原住址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拟转入学校年级

 

转学原因

 

转入学校

 

意    见

 

转入学校

 

主管部门

 

意    见

 

转出学校

 

意    见

 

转出学校

 

主管部门

 

意    见

 

注:(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包括市、县(区)教育局。

        (2)必须填写学籍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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