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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绩溪县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0:3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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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绩溪县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和规模设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遵循“划片、免试、就近”原则,今年各中小学继续按《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区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09]86号)所划定的区域招生。翚溪河以东、中王路向东延伸到来苏社区与五龙社区交界线以北新开发的住户在学区重新划分前到实验小学就读。(见附件1:城区划片示意图)

小学共设17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45人(实验小学6个班、桂枝小学8个班、华阳镇中心小学3个班)。

初中共设15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适之中学西校区10个班、东山校区5个班)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二)预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 10日。预报名时间内不能到片区学校登记的,请及时用电话等形式与片区学校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预留学位。

(三)入学登记办法: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有: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以上三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下面第1种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补充提供对应材料。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律退后安排,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片区内户籍与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为准。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

2、来绩投资商和军人子女、异地安置的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安排入学。(分别提供由招商局和民政局审核的实际投资凭证、军人证件、公安部门证明等证明材料)

3、下列住房手续不完善,学校审查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应接收其子女入学。

①居住在廉租房内的需提供政府租赁合同原件,在合同期内的予以认可。

②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2018年7月1日后新购住房不予认可)。

③转买二手房的,凭有效交易材料(变更成转买人的房产证或变更前房产证、转买合同及契税凭证)才可以认可。

④农民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申请人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经实地考察属实的应予认可。

⑤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入学,父母至少一方或小孩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2018年7月1日后新迁入的不予认可。

⑥父母离异的,归谁监护就依据谁的房产入学,监护人的再婚对象的房产证也可以作为被监护人的入学依据,监护权或变更监护权需提供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经民政局证明)的子女监护权证明材料,自行签订的变更协议无效。

⑦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儿童父母共有的,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⑧其他依法应予保障入学的。

4、随迁子女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8月9日-10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教体局教育股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①、经商: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②、务工: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务工合同及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截止2018年8月31日已连续缴纳半年以上)或近半年工资证明(需由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5、其他特殊情况要求到城区入学的,待预报名结束后视剩余学位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住所的优先,所有学校满额后不再接收到城区学校就读。申请人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1—12日交教体局教育股。

三、初中一年级入学须知

1、初中学校按学区招生,教体局依据城区小学毕业生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家庭详细地址按(绩政办[2009]86号)规定的城区划片招生区域统一划拨到适之中学东校区或西校区。(以翚溪河为界将县城分为东、西两部分,东北片为适之中学东校区,西南片为适之中学西校区。分界线北起高速公路与翚溪河交汇处沿翚溪河向东南延伸到扬之河对面脚山底止)

2、8月11日-12日,城区小学毕业生携带小学毕业证书和初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的适之中学东校区或西校区预报名。现家庭住址与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变动,需变更就学校区的携带户口簿、住房“两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到就读学校审核确认。临溪中心小学毕业生和瀛洲中心小学毕业生按在城区的住址自愿选择到适之中学东山校区或西校区预报名。

四、民办睿阳学校入学须知

民办睿阳学校要依法依规面向县内外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变相组织入学考试选拔生源。转入民办睿阳学校就读的学生要到生源所在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校按照家长意愿予以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的“十个严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非本招生区域的学生。

六、转学须知

1、县内农村学校转城区公办学校:

城区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片区内符合以下转学条件之一的学生入学: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华阳镇户口的;

(2)父母城区有固定住房的(以房产证为准);

(3)父母长期在城内务工或经商的。(提供务工合同、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2、县内转县外学校就读的:

转出学校可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1)父母至少有一方或学生本人为转入学校所在地户籍且父母在转入学校所在地有固定住房的(户籍与房产一致);

(2)父母工作调动(提供单位调动证明)。

(3)父母双方长期在转入学校所在地务工或经商的。(提供务工合同、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3、县外转县内学校就读的:

县外来绩投资企业业主、军人等子女要求转学的,凭有关证件在有空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县外要求回乡就读的,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入学,户籍在华阳镇或城区有固定住房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入学。

4、下学年为毕业班的学生以及城区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从睿阳学校转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需满足县内转城区公办学校的入学条件。

5、转学办理时间:8月27日-8月30日。

未尽事宜请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咨询。电话:8169083

 

转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接收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表(附件3)(外县四份、县内三份),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携带接收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转出学校办理手续,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3、教体局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变更学籍。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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