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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实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22 09: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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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是绩溪县司法局实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的第一天,党组书记、局长汪军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认真参与接待当事人,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天共接待法律、公证咨询20人次,主要涉及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及网购纠纷等方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绩溪县司法局于日前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面向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机制包括“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三项工作制度。机制从3月20日起实施,每日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坐班式值班,参与来访接待,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值班实行“周汇报、月总结、季督查”工作方法,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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