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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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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46 来源: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字体:[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对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向社会公布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行政办公中心二楼B202室,电话:0563-8153781,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发改委(粮储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立足发改部门实际,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内容要求、更新时限和格式规范,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一年来,在县政府门户网和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等平台发布信息761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落实《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机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和答复时限,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度,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落实《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切实加强信息发布的源头把关、保密审查和责任落实,主动防范信息不准确、文字使用错误、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

  常态化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开内容日常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强化正面引导。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委(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委(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公众参与、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各项规章制度,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具体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水平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绩溪县发改委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细化了工作举措,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是强化整改提升。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同时,认真做好省、市、县监测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响应及时、行动迅速、整改到位。按照上级考核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股室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全年未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主要采取文字解读方式,较少运用图片、动漫或视频等形式,且解读语言不够通俗。二是存量信息自查纠错力度不够。在月度网站监测中多次出现往年发布信息存在“错敏词”问题,虽及时进行了整改,但对存量信息开展全面梳理排查跟进不够,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委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各项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从部门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委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规范解读要求,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将“政策语言”变“群众语言”二要持续强化信息审核。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确保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开展存量信息自查整改,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发布绩溪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全面梳理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的关切点,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主动回应涉及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粮食安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舆情28次,互动回应项目备案相关问题典型案例12次。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从政策解读质量、办事指南、规划计划等8个方面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推扩大内需,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2023年项目攻坚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35个(新开工87个,续建48个),已开工重点项目65个,完成投资31.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