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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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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庄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4:56 来源: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090县道上庄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8560023,邮编:2453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绩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现将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镇紧紧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聚焦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立足本年度实际,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上庄镇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94条,处理县长信箱6件、市长热线1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上庄镇人民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真正做到主动、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多角度展示本镇的工作动态。我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由副科级干部李娟分管,同时由党政办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上庄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我镇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证发布质量。凡是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宣传上庄镇工作动态,并通过“雕刻上庄”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栏等多形式、多角度展示我镇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据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第三方评估及整改等内容。2022年我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明确相关审查制度和审核人,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定期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公开的信息中,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做好隐私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上级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2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力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格式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政策解读流于表面,对于上级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刻导致解读内容的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也不够多样,缺乏视频等解读形式。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呈现政策文件、会议活动等不同信息,力争做到表述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和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保密知识、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为培训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其发布高质量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