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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9-0009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社会征集】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0 发布日期: 2023-09-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9-0009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社会征集】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0
发布日期: 2023-09-10
【社会征集】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0 16:39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10月19日对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到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3年10月13日前到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联系人: 黄碧云

联系电话: 0563-8159127

特此公告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