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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9-0009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同意公布实施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批复》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309-00092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同意公布实施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批复》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关于同意公布实施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批复》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08 16:35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建立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是国务院15号文件《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中要求建立土地市场6项基本制度之一,基准地价每2-3年需更新一次。绩溪县城区现行的基准地价是2020年制定,已历时3年没有更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绩溪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城区规划范围调整,土地资本的投入显著增加,土地开发的强度明显加大,现有的城区基准地价已不能真实的反映地价水平。为保持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评估标准的现实性、合理性,进一步加强地价科学管理,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文件的要求,“基准地价应每3年进行一次更新,6年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要细化到二级分类评估,以满足不同权利类型、不同利用类型地价管理需要。”经绩溪县政府同意,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此次更新工作。

二、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方面。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文件要求,2023年5月30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公众参与方面。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于9月10日将《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公告于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公民可申请旁听,公示期30天。 10月19日在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成果听证会。

(三)专家论证方面。根据国务院15号文件《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文件的要求,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专家对“绩溪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论证。编制单位对成果技术过程进行汇报,专家针对成果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专家对成果无意见。

(四)风险评估方面。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绩溪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五)合法性审查方面。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法律顾问审查,依据国务院15号文件《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地价管理。凡尚未确定基准地价的市、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统一的标准,尽快评估确定;已经确定基准地价的市、县,要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第一条,基准地价应每3年进行一次更新,6年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综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依据充分,属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内。

三、主要内容

(一)政府批准开展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制定工作。

(二)成立绩溪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县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料收集,编制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到县政府相关部门收集土地定级资料;调查整理2020年以来的土地出让、转让、征地拆迁标准等资料;通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各社区居委会实地调查房屋买卖、房地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等房地产市场交易资料;调查资料的检查、补充、整理归档;资料论证与验收。

(四)内业处理阶段,根据定级资料、估价样点资料,进行资料的预处理、输入和建立工作数据库;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编制成果图件,形成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

(五)成果论证、听证阶段,9月中旬,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更新初步成果进行论证,10月19日,对更新初步成果进行听证。

四、提请会议研定事项

现提请会议:讨论通过《绩溪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同意该成果上报省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