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9年10月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5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宣城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11月7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年产70万米欧标输送用平顶链、200台套智能网链输送设备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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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7日 |
2 |
年产 200 吨山核桃、40 吨茶叶等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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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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