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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家德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钢结构生产线(一期1.5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18 06:3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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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家德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钢结构生产线(一期1.5万吨)技改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环保局101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63-8161179  传真8166993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环保局101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钢结构生产线(一期1.5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车间、2#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质检楼等辅助工程,仓库、盐酸储罐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酸雾净化塔、碱液喷淋塔等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绩溪家德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

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部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浸洗废水、酸雾净化废水和生活污水。浸洗废水、酸雾净化废水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此类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部分:项目废气主要为锌锅加热炉燃烧废气、酸洗废气、热镀锌产生的烟尘和未被槽边集风系统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燃烧废气通过热镀锌排气筒排放;酸雾采用槽边吸风收集,经废气输送管道进入风机,压入净化塔,碱液喷淋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镀锌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槽边抽风装置收集,经过水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对于无组织废气,企业通过优化车间布局、加强通风等措施处理。

(三)固废部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次废品、过水除尘装置槽渣、酸洗槽废液、酸洗槽渣、助镀液过滤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次废品全部外售;过水除尘槽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酸洗槽废液、酸洗槽渣、助镀液过滤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30平方米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部分: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通过优选设备、优化布局,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五)环境风险防范部分:项目热镀锌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盐酸罐区等区域均做了防腐防渗处理。

六、验收监测结果

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生产工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9月1日。检测期间,其生产负荷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工况监测条件,各生产和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废水部分: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pH值范围和COD、悬浮物、氨氮三项监测因子日平均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气部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TSP、氯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锌锅加热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酸洗废气主要污染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热镀锌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部分: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除西侧昼间噪声超标以外,其余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西侧为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无环境敏感点,排放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安徽省绩溪家德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钢结构生产线(一期1.5万吨)技改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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