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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水务局《绩溪县扬之河灵山桥至曹渡桥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6 09:2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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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水务局《绩溪县扬之河灵山桥至曹渡桥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扬之河灵山桥至曹渡桥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南入口

    建设单位:绩溪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2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挡墙护岸护坡3200m;对汛期水毁的堰坝进行拆除重建、加固;河道清淤清障工程提高治理段河道过水能力,加高加固堤防提高治理河段堤防的防洪标准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设围挡,洒水抑尘、硬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防治扬尘污染。

    2、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依托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予当地环卫系统处置。

    4、噪声:严格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规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高噪声源同时进行,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6]152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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