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欢迎来电向我所(局)提出意见或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63-8162461
说明:1、公示内容应与“申请事项”一致。
2、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共0条评论
县委工作会议召开
李中在2024年第4期政商恳谈会上强调:把企业“心上事”当成
绩溪县2024年上半年新兵入伍欢送仪式隆重举行
李中在2024年第3期政商恳谈会上强调:政企一心 共同打拼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全县2024“学比拼、优环境、强招引、攻项目”动员大会召开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