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茶园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农函〔2022〕474号)文件精神,现就绩溪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发展茶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有意向开展“三化”茶园建设的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
二、申报条件
1、绩溪县域内从事茶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申报主体茶叶种植基地集中连片,边界清晰,有合法的经营权,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坡度小于15°的面积不小于13.34hm2,坡度大于15°的面积不小于6.67 hm2;
3、获得绿色或有机认证(包括转换期);
4、证照齐全,与主体标准对应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三、实施内容
开展示范茶园创建行动,创建“三化”茶园1个。围绕茶园基础设施改造、茶树优良品种选育及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机器换人”等绿色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建设一批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茶园,对经省级验收认定符合标准的示范茶园给予奖补,切实提升全县茶叶生产绿色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和规模、建设内容和完成期限、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项目实施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证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证明材料。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穆俊,联系电话18056361850)
特此公告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年5月30日
附:
1.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茶园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稿)
2.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示范茶园建设基本条件和认定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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