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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检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10:43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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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保局近期工作部署和我局2022年度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安排,拟于2022年6月1日至20日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基因检测(含外送)和血液透析项目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9670。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

 

检查内容

1.基因检测

(1)化学药物用药指导基因检测:①过度检查:违反《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超出适应症和检测用途,开展与参保人用药无关的化学药物用药指导基因检测,并纳入医保结算;②超标准收费: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要求,开展除CYP2C9、CYP2C19、CYP2D6、CYP3A4四个基因位点以外的基因检测项目,并纳入医保结算;③资质不符:违反《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等规定,试验室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展化学药物用药指导基因检测,并医保纳入结算。如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检测,则核查委托合同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件。

(2)肿瘤靶向药物及肿瘤靶向药物基因检测:①篡改肿瘤基因检测报告报销靶向药:统计分析使用现有基因检测突变要求的肿瘤靶向药物治疗患者数据,对其在院外进行的肿瘤基因检测报告进行人工审核,必要时调取第三方检测机构系统数据及相关发票信息,验证基因检测报告的真实性。②超病种范围使用肿瘤靶向药物:违反《肿瘤个体化治疗检测技术指南(试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超病种范围或限制使用条件使用肿瘤靶向药物,并纳入医保结算。重点检查甲状腺癌等患者,利用自身的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购买与自身恶性肿瘤无关的药品并变卖。

(3)其他与基因检测有关的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2.血液透析

(1)虚记透析次数: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无治疗记录、透析治疗记录与收费记录不符。

(2)重复收费:使用单泵式血液透析机同时开展血液灌流与血液透析时,收取血液透析费,项目内涵已包含(耗材除外);使用双泵式血液透析机同时开展血液滤过与血液透析时,同时收取血液透析费与血液滤过费,应收取血液透析滤过(耗材除外)。

(3)分解收费:血液透析埋管封管收取换药费;门诊血液透析收取床位费、级别护理费。
   (4)串换收费: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材料费串换到诊疗服务费,未严格执行中的中、小换药标准收费。

(5)过度诊疗:违反《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给予参保人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

(6)超门特病种范围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血液透析无关的费用,纳入血液透析门特病种范围内结算。

(7)门特病种更新延迟。参保人已行肾移植手术,但血液透析门特病种仍存在系统未做及时更新情况。

(8)其他与血液透析有关的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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