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集中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3、规划发展目标
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是绩溪县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非完全独立的城市功能区,其主要目标基于现代化工业的生产与服务,配套功能主要是满足产业发展和产业工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完善的生活服务配套功能依托绩溪县主城区来完成,因此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的基础上,应实现区域整体统筹、协调发展,实现产业整合、资源整合、基础设施整合、管理机制协调的发展目标。
4、规划范围
东至临溪镇与华阳镇镇域边界,南至富凯钢业山脚,西至S217,北至煤炭山村,规划面积约6.6平方公里。
5、评价主要结论
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本轮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集中区规划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绩溪县临溪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集中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集中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绩溪县临溪5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792217200
电子邮箱:1084188010@qq.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幢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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