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企业的营业执照已注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营业执照已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共0条评论
县委工作会议召开
李中在2024年第4期政商恳谈会上强调:把企业“心上事”当成
绩溪县2024年上半年新兵入伍欢送仪式隆重举行
李中在2024年第3期政商恳谈会上强调:政企一心 共同打拼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全县2024“学比拼、优环境、强招引、攻项目”动员大会召开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