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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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明确的公开事项,及时、规范、全面公开我委相关政务信息。202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共发布信息745条,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文书,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绩溪县发改委(粮储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加强层层把关和保密审查,注重防范信息不准确、错敏词、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确保公开实效。定期进行错敏词排查整改,做到即查即改,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内容维护工作,按时主动更新信息,定期清理无效信息。及时回应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等领域的社会关切,2024年,共办理答复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留言事项5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织密制度保障“防护网”。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众参与、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持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水平。二是拧紧责任落实“螺丝钉”。根据《绩溪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我委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明确责任股室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三是用好整改提升“指挥棒”。高度重视省、市、县监测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响应及时、整改到位。开展信息公开情况自查6次,发现问题并整改信息56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需进一步提升。主要采用文字解读,较少使用问答、图片、动漫或视频等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办(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强化。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谋划的关键之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立足发改部门实际,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进一步规范解读要求,提高解读质量,灵活运用新颖独特的解读形式,拓展解读视角、延升解读链条。二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加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大黄山建设、节能减排、民生实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布绩溪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全面梳理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的关切点,围绕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主动回应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创响中国”大赛、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舆情14条,互动回应项目备案相关问题典型案例和绩问绩答12条。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围绕中心工作,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好项目推进取得实质进展,2024年“四大行动”实施重点项目94个(新开工57个,续建37个),已开工重点项目79个,完成投资28.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