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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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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8:08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按照宣城市政务公开办、绩溪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绩溪县梓潼路90号,电话:0563-8162664,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华阳镇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和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针对村务公开、基层政务、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进行公开,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9条,处理县长信箱8件,12345热线352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线上线下共同保障依申请公开反馈渠道畅通,线下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线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线上通过公开申请渠道及流程保障申请无障碍、咨询有回复。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华阳镇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强化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安排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华阳镇通过政府网站各栏目向社会公开包含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民政救助等群众关心的信息栏目,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同时还在政府内设置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并对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社区(村)的政务公开栏也及时对民政资金的发放、重要的公示公告进行张贴公示,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快捷的查看重要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华阳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细化落实,依据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第三方评估及整改反馈等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对上级以及第三方评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       

2023年我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虚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公开工作信息报送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有时还不够标准、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对省市县最新的政务公开要求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时开展培训组织学习。通过组织培训进一步增强全镇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公开的主动性,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全镇最新的政务信息能够及时的发送到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并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并加强检查督促,压实压紧责任落实,强化公开的规范化意识,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围绕村务公开、基层政务、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栏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对上级以及第三方评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加强敏感词检查以及平时的自查,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三是提升村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村务公开栏的建设和信息公开,及时对民政资金的发放、重要的公示公告进行张贴公示,确保村民对惠民资金发放等重要信息做到不出村就能查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