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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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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563-81624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883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539条,重点领域172条,通知公告栏37条,部门栏目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立足实际,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党书记、主任黄望军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实施步骤。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制定《绩溪县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绩溪县卫健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绩溪县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绩溪县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绩溪县卫健委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并认真执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接受群众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本单位门户网站、“健康绩溪”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健康绩溪” 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用,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最新的卫生健康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健康绩溪”微信公众号,有效传播党的决策部署、通俗解读卫生健康知识,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创新传播方式,加快融合发展步伐,打造健康传播新格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内设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学习新《条例》。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严格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领域政策文件规定、业务流程,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由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2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6

21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1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内容不全或不规范。

(二)改进情况

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研读《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时交流学习,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促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