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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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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安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2-12-14 00:00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字体:[ ]

 

2012年绩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向社会公布了《绩溪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我局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35条;回复政民互动32条,答复县长热线13条,全局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业务公开、新闻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安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采取网站公开为主、公安信息简报和报纸传媒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局政府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公安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截至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从高标准角度看,这项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督促,做好本系统内政府信息收集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绩溪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