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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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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401-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401-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5 10:36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年终岁尾全县道路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6月5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全力稳定岁末年初全县道路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推动化解三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深化推进我县严控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强化三轮电动车管控工作举措,深化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即一张表、一封信、一承诺、一亮车、一手册,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三四轮电动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高龄人群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李斯伟大队长任组长,汪光辉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大队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综合信息室,喻秀新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队所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部署、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违法:三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敞开式三四轮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突出违法。

(二)重点区域: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城乡结合部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学校、菜市场、农村集市、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人群:“一老一小”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群体及环卫、快递、利用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等人群。

四、行动措施

(一)统筹攻坚力量

1.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人员力量支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和村两委、群众自治力量作用,严把出村入镇重点路口路段。对60周岁以上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人员,要由属地村干部向当事人亲属通报情况,讲明危害,督促其亲属加强日常监护提醒。

2.要将警力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倾斜,践行“办公室在马路上、群众中、第一线”由分管领导按照分管包保工作,带队机关警力支援路面中队,开展混编执法、流动执法,全面加强管控力度。各农村派出所专职交警辅警主动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及时劝阻工作中发现的三四轮电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3.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对违规销售的依法查处。民警在路面管理中,要注意收集商家信息及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该车不能上道路行驶的相关证据,并定期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共同深入车企开展宣传活动,与电动车销售商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杜绝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三轮电动车,禁止销售四轮电动车,禁止为车辆非法改装。(牵头单位:攻坚行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执勤中队)

(二)强化执法震慑

1.各执勤中队根据辖区三四轮电动车保有量、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特征、交通出行规律等要素,科学部署路面勤务,在通行量大、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易发的点段专门部署警力,全面做好管控,切实做好车辆登记造册工作。

2.路面执法行动期间,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要坚决消除违法状态,对发现驾乘2人的三四轮电动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查获闯红灯、逆行或违法驾乘3人及以上的三四轮电动车,要一律顶格处罚,对60周岁以上人员,要劝留当事人及车辆,通知属地村干部或其近亲属带回。

3.要在“一早一晚”、周末等重点时段,加强三四轮电动车出行频繁、违法高发的学校、乡镇集市、城郊结合部、农场果园等重点路段管理,采取“三小模式”(小兵团、小区域、小专项)突出攻坚行动质效。要结合“冬季行动”,认真组织“逢五、逢十”集中统一行动,乡镇执勤中队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4.强化所队协作,各执勤中队要主动对接辖区乡镇派出所,采取所队协作勤务模式,共同开展辖区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进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牵头单位:攻坚行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执勤中队)

(三)加强宣传警示

1.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充分实施“一亮车”行动,在车辆前后左右均粘贴反光标贴,提高夜间行驶可视性,消减安全隐患。

2.结合老年人宣传活动,加大三四轮电动车驾乘人员特别是60周岁以上驾乘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以“村村通”主题宣传为契机,通过以“三四轮电动车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的“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开展一次面对面交通安全宣讲,提倡“转弯打手势,天黑不上路;上路戴头盔,靠右慢通行”,以“小切口、小举动”实现交通安全倍增效应。发放一封信、与驾驶员车主签订安全出行承诺书,发动辖区各类LED等宣传载体开展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3.要会同镇村干部、派出所专职交警辅警,以乡镇为单位,对电动三四轮车底数和车辆用途进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在摸排时,要同步开展“四见”(见车、见人、见家属、见卖家)和签订承诺书工作,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4.要通过联席会议平台,每周汇总辖区60周岁以上人员、施工工地工人、绿化环卫人员、快递等重点人员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信息,通报属地镇村、行业主管部门,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行业主管部门约谈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和曝光警示。(牵头单位:攻坚行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执勤中队)

(四)严格规范执法

1.要严格执法程序,坚决落实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和规范用语,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杜绝引发负面舆情和炒作。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求医就诊等特殊群体,要坚持“宣教并重”原则妥善处置,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要着力提升一线民警镜头下执法能力水平,增强舆情敏感意识,坚持“三同步”原则,依法、稳妥、迅速处置舆情案(事)件。(牵头单位:攻坚行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执勤中队)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攻坚行动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辖区三四轮电动车保有量、交通违法及事故规律特征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督导,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攻坚行动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采取指挥调度、视频巡控、通报点评等形式,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站桩式”执勤和对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见惯不怪”等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地方严肃追责问责。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认真总结攻坚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大队开展交流、研讨、推广,确保攻坚行动纵深推进。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7日前报送大队,2024年6月5日前报送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典型事例和突发案事件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