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健全机制落实部署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落实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完善工作联络机制和考核通报机制,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印发《绩溪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绩信用办〔2020〕4号),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加快推进信用平台信息归集公开共享、联合奖惩制度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组织各单位参与编制《绩溪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2020年版)、《绩溪县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绩溪县2020年可开展信用承诺的事项清单》、《绩溪县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争抓制度完善,依托数据建设落实信用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根据市文明委《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研究制定《2020年绩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场和社会满意度,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秩序,深入打造“和谐之源,信用绩溪”城市品牌。
(二)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1、加强信用平台信息归集和共享。依托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绩溪”网站,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作用,对政府部门信息“应归尽归”,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截止10月我县共归集红黑榜数据193条。
2、持续推进“双公示”工作。落实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双公示”工作要求,启动季度通报制,要求各具行政权力的单位高度重视“双公示”报送,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确保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量上传信用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止10月我县共归集行政处罚713条,行政许可3499条。
(三)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信用办〔2020〕5号)要求,组织各行政处罚单位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全面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修复率达100%。
(四)推进审批工作实行信用承诺制。
各单位将信用建设工作嵌入日常工作中,将信用承诺与提升政府办事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由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来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同时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并及时在信用网站、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截止日前已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
(五)提升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奖惩制度。
推进税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用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渠道,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六)落实分类分级监管。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和发布渠道。一是通过税务信用评级对企业施行疫情期间免税政策,免税企业达500户。二是全力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精准治理,有效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三是制定《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对履约不当投标企业进行信用记分处理,警示企业诚信投标。 四是根据水利部出台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相关文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五是以信用建设为主体,以无缝续贷、循环贷款等方式兼顾“六保六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华阳商圈”、“乡村旅游信用圈”、“三级创建”、“百名行长进千企”,系统采集农户信息64079户,企业信息2096户。通过对信用村、信用户及中小企业的利率优惠,2020年为农户、企业节省融资成本320万元。至10月末,为商圈内信用企业及商户办理展期31笔,展期金额2486万元,办理续贷133笔,续贷金额17154.5万元,办理延期付息6笔,延期支付利息40万元。
(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工作。
根据《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惩戒工作的通知》(皖信用办〔2020〕2 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充分发挥失信惩戒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以信用为首关,对我县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各企业全面进行信用核查,并为受行政处罚且公示期满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通过网络办理的形式,一企一策,通过修复完成申报。
(八)加强政务诚信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和我县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营造良好政务诚信环境。一是组织摸排政务失信情况,目前涉及政府机构案件0 个,涉及国有企业案件共0个。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县12345市长热线受理投诉类问题共57件,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三是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我县政府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开展拖欠企业账款的自查工作。目前拖欠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100% 。
(九)多方式开展信用宣传。
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以“和谐之源,信用绩溪”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信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信用进校园、信用进企业、信用进社区、村镇等活动。
6月14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当天,采取线上官方媒体宣传方式,利用绩溪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围绕信用记录查询在扶贫领域的应用向包保贫困户开展详细宣传。并协助进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避免因不良信用记录,导致扶贫贷款受限。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双公示”信息上传达标率不高。“双公示”工作为我县信用建设的薄弱环节,其信息归集数量、质量不佳、超时现象频发。一些单位因信息量大、案件未办结不上传、对信息公示存在顾虑等原因无法及时归集上传,超出7天公示时限,导致达标率不高。
二是信用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不全面。基础信用目录及信息归集量少。文旅、市监、应急、环保四大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不全面,栏目信息不够完整,基础信息归集上传次数少。各部门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率不高,未很好地将此平台嵌入日常工作。
三是信用事项承诺、联合奖惩不到位。信用信息前置工作未做好全面覆盖,部分单位忽视信用信息共享的重要性,在与办事企业、个人签订信用承诺书方面存在遗漏。部门间交流少,未将联合奖惩很好利用起来。
四是信用修复效率低。主管部门未能做好事后工作,对于处罚公示期满的企业未及时告知可进行修复,导致修复事项堆积。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落实各项机制,提高思想意识。编制2021年绩溪县绩溪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目录、和2021年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组织召开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信用修复培训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并及时总结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部署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落实完善日常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在贯彻国家和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的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加强信息归集与“双公示”工作整改。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县“双公示”工作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双公示”工作培训会议,强化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促进此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发展。
(三)推动联合奖惩应用。改变工作思路,按“共享”思路,以“平台”理念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等平台,做好审批信用前置工作。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财政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任用和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查询使用平台信用信息,确保按照履职需要“应查尽查”、“奖惩到位”。加强部门间协作,及时做到联合奖惩月度信息公开上报。
(四)持续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督促各主管部门及时引导处罚公示期满且处罚履行完毕的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
(五)推进信用承诺制度落实。根据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做好事前事后事项承诺。加强信用修复培训政策宣传,对全县范围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的诚信教育,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及时修复失信行为。
(六)开展失信专项治理。组织各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在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开通“失信专项治理”专栏,及时发布典 型做法、治理成效。按照国家要求,建立集“核查、记录、监管、惩戒、整改、教育”为一体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
(七)提升信用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的相关部署,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持续开展相关活动。依托主流报纸、电视台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结合重要节点、共建活动,开展信用宣传月、诚信主题日、信用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理念。积极推进“信用创建村、信用村、信用示范村”三级创建,打造农村良好信用环境。
2021年1月8日